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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神起解约事件和jyj法案(解约后的金在中、朴有天、金俊秀组成的JYJ,发展顺利吗)

发布日期:2023-10-31 06:10:39

本文目录

解约后的金在中、朴有天、金俊秀组成的JYJ,发展顺利吗请问东方神起和jyj的官司结果怎样了东方神起解约事件的社会背景东方神起解约事件的国会立法

解约后的金在中、朴有天、金俊秀组成的JYJ,发展顺利吗

说起韩国一些人气的组合,除了防弹少年团、exo等团队之外
当初超人气组合东方神起出道以来,一直都是被众多的歌迷所喜爱。很多网友都十分好奇如今的东方神起成员介绍5人现状和他们关系是怎样的。东方神起为什么只有两个人了?具体内容我们一起了解下
东方神起在刚出道的时候是以5人组的形式进行活动的,受到了粉丝们的追捧。但是随后金在中、朴有天和金俊秀三人和SM公司方面申请了解约,随后组成了JYJ组合进行活动。而剩下的两名成员郑允浩和沈昌珉还是以东方神起的名义进行活动。但是有不少的传闻表示两人组的东方神起组合发展的没有JYJ组合好,这件事情是真的吗?JYJ, 由东方神起成员,金俊秀、朴有天、金在中组成 因2009年8月2日,东方神起再曝解散风暴(实质未解散,只中止了团体活动),便离开SM公司,到了日本艾回(avex),组成一个临时的UNIT,JYJ由三个成员名字的首字母组成。 JYJ 是由金俊秀、朴有天、金在中的英文名字开头第一个字母组成的。然而这只是目前临时组成的组合,亦有人认为JYJ只是现在用于歌迷活动的宣传名称,将来也许会再次改动2010年4月,东方神起在日本所属的艾回公司在官方网站上宣布东方神起中止团体活动(并非解散),随后一段时间内,艾回发布了与俊秀、有天、在中续约的消息,并宣布三人将组成一个临时的UNIT继续进行活动。JYJ由三个成员JUNSU/YUCHUN/JAEJONG的首字母组成双方都没有背叛对方,只是大家对事业的意愿并不同哥三这次做了很好的示范,他们透过法律控告SM,可以令韩国政府重视一下韩国演艺界艺人的辛酸,现在韩国法院要求SM为其下艺人修改不平等条约的款项,因为SM跟艺人签约时,大部份都是青少年时就签约了,目的是趁青少年不懂事就跟他们签下这些不平等条约令SM有条约可以困绑著艺人的自由我们都知道JYJ组合的三名成员金在中、朴有天和金俊秀原本都是东方神起的成员之一,在退出了组合之后各自取了名字中的一个字母组成了现在的JYJ组合。让网友们疑惑的是,为什么在朴有天刚刚出现吸毒事件的时候没有人出来为他发声呢?难道说他们之间的感情不好吗?当时的朴有天已经是网友们关注的人物,这时候金在中或者是金俊秀其中的一个人发声,肯定会让这件事情的热度变得更高,所以不发声的做法能够让事件在平静的环境下解决,这是对所有人和组合最好的选择金在中、朴有天、金俊秀组成的JYJ自与SM解约后,就一直遭到韩国和日本原经纪公司联手封杀。今年4月,韩国国会议员崔敏熙提交法律修正案,建议禁止在没有明确理由的情况下妨碍艺人出演电视节目,被称为“JYJ法案”,让粉丝看到了一丝希望

请问东方神起和jyj的官司结果怎样了

jyj vs sm专属合同,最终调整失败、9月决一胜负。
偶像组合东方神起的专属合同问题而对立中的sm娱乐和集团jyj(金在中,金俊秀)的调整,最终以失败告终。
10日下午4点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579号兆室举行的非公开jyj的专属合同纷争相关调停上的sm娱乐公司代表金英敏在内的双方律师出席、相互协调了意见。
jyj成员当天在法庭上没有露面。时间为1小时30多分钟的时间进行调整的期间,双方在30分钟,轮流进入调整室向法院提出了各自的意见。”
之后,双方共同调整室,对彼此的立场。当天,金代表在暂时调整室和外面的时候候客室坐在椅子上和辩护人进行了交谈。
金代表说:“正在调整采访表示:“目前正在我不能惜字如金。
此前sm娱乐和jyj方面从去年5月开始,足足用了6次抓着做一个调整期,双方的意见差距,努力缩小。但是去年年末被调整到最终审判成立。
今年5月,辩论,但彼此意见明显的立场差距,展现了,最终宣判之际,但最近在法庭上再次劝告调整双方的事情调整期。
但是此次,双方的意见差距没有缩小分歧。jyj律师方面当天表示:“赵室,并出面与明星新闻表示:“双方意见差距太大表示:“未能达成共识,9月13日左右决定先肉工作。”
sm律师接着说:“过去”的说法”覆盖的立场,而在韩国产问题等法律,就应意见。”他还表示:“双方意见分歧不断,但法庭宣判之前有调整双方的自主达成的协议,并权。”
至此,双方在历经3年终于攻防战,法院的判断,最终结果负责的可能性不断增大。调整后,再次出现,sm方面对采访团的提问表示:“目前还没有讲。”
另外jyj于2009年向法院提出“不正当的专属合同的效力停止假处分申请,并表示:“。法院接受了该内容也是sm娱乐的2010年4月的专属合同效力确认及损害赔偿请求诉讼。
对此jyj也确认专属契约效力不存在的诉讼。另外,法院于去年2月sm金载中的朴柳川金俊秀提起对临时处理异议申请及专属合同效力停止假处分申请全部驳回了申请。
此次判决,法院将在双方签署的专属合同是无效的,jyj独有的演艺活动的决定”的保障,确认了这一点的行为。
来自东方神起吧。

东方神起解约事件的社会背景

韩国娱乐圈因经纪公司绝对强势的畸形残酷行业规则,很多艺人风光背后有着各种不为人道的辛酸,经纪公司过度的剥削与迫害也频频引发悲剧。
2009年3月8日下午4时30分,张紫妍被发现于在京畿道盆唐家中自杀身亡,终年26岁。张紫妍曾因演出韩剧《花样男子》走红,在留下的遗书中她痛苦地表示:“每当穿上新衣服时,就是必须跟新男人‘陪睡’的日子,一辈子也难逃‘性交易’的梦魇。”并透露自己在2005年至2009年期间,被经纪公司强逼为大企业、新闻媒体高层、演艺圈人士等31名男性先后“陪睡”上百次,其遗书内容震惊整个韩国演艺圈 。
2009年8月1日,韩国著名小提琴演奏家EugenePark在接受kbs2电视台《演艺街直播》的采访时透露:“遭经纪公司老板长达十个月的监禁虐待,甚至为公司赚了几亿韩元的情况下也没有拿到分文的报酬” 。
2009年12月21日,在韩国法院判决JYJ胜诉两个月后,同为SM公司旗下的Super Junior组合中国成员韩庚向首尔地方法院递交与SM公司的《专属合约》无效的申请书 ,2010年12月20日韩国法院判决韩庚一审胜诉 ,2011年9月26日韩庚和SM公司达成和解 。

东方神起解约事件的国会立法

2015年4月14日,在JYJ成立五周年之日,韩国国会议员崔敏熙提交法律修正案保护无正当理由遭封杀艺人,该法案被称为《JYJ法》。韩国广播法第85条第2项规定了广播行业禁止事项,崔敏熙议员提交的修正案建议在现有的禁止事项基础上再追加一条“禁止在没有明确理由的情况下妨碍艺人出演电视节目”。崔敏熙议员表示,JYJ在揭露大型经纪公司的奴隶条约,促进标准所属契约书的诞生等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让许多艺人避免了成为经纪公司独断专横的牺牲品。但JYJ自己却一直遭受种种不公正待遇,广播通信委员会又受限于法规无法介入,因此有必要修改现有法规 。
2015年6月17日,韩国国会未来创造科学广播通信委员会法案审查委员会议上,《JYJ法》因部分细节需要修正而未能获得国会通过,但该法案继续被保留为了国会审查对象。在野党议员们对《JYJ法》的必要性,即宗旨表示赞同,但对合同关系和节目的编成,政府能介入的范围需要加以检讨 。
2010年6月30日,韩国国会未来创造科学广播通信委员会再次召开《音乐产业不公正行为改善方案讨论会》讨论《JYJ法》。由韩流研究会主办,新政治民主联合议员崔敏熙主持的本次讨论会上,针对已有六年的时间不能出演无线电视音乐节目的JYJ问题,出席者们强调不能把它视为“被孤立的一个偶像组合”的事例,而应该视为不公正的结构下的音乐市场的现实。
艺术人社会联合的政策委员金尚哲表示:“JYJ事例将层层包裹隐藏的文化艺术圈,即文化艺术界内资本的市场支配力问题赤裸裸地展现出来了,这一点很有趣。一直以来,每当独立音乐人提出不公正的平台问题时,就会遇到用商业艺术的界限、非人气的音乐类型、大众的取向等等的反驳,缺少的经济补偿也用市场性来反驳。而JYJ凭借超强的粉丝团展现了优越的市场性,但还是不能在无线电视音乐节目中见不到他们,这一事例把之前对独立音乐人们进行的反驳全部推倒”。
音乐人协会的委员长郑文锡也强调:“不能把JYJ问题视为具有门票威力的,无经济困难的著名艺人的特殊事例,而应该视为在音乐产业内发生的多样的不公正行为”。针对触发JYJ事态的专属合约问题,郑委员指出:“在考虑存在经济公司对劳动的指挥和监督,在整体上主导艺人的事业,艺人对经纪公司的服从性等情况下,目前的专属合约明明担保了雇佣契约的特性,但一旦发生纠纷,双承包合同就会被经纪公司描述为委托合同,经纪公司为了不暴露不平等的合约关系,稀释雇佣合同的性质问题。
针对这种不公正行为,郑委员长提出了以下改善方案:  1.强化专属合约的雇佣合同性质。  2.改变大型娱乐公司的练习生育成系统。  3.确立救济小额、亏损合同所引起的不公正行为的仲裁系统。  4.承认音乐人等艺术人的劳动者性质。
韩国文化观光研究院的高级研究委员郑光烈指出:”JYJ无法出演无线电视乐节目的现况,是符合《公正交易法》中所禁止的不公正交易行为类型中的拒绝交易行为” 。
2015年11月10日,韩国国会未来创造科学广播通信委员会再次召开法案审查委员会议,用广播通信委员会和广播协会等达成协议的修正案重新讨论,经过多方激烈激辩和明确部分细节后,最终《JYJ法》通过了审查 。
2015年11月30日,《JYJ法》通过了韩国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完成所有立法程序,正式立法成功。修正案内容包括:非电视节目职员不得以与电视节目制作无关的理由,禁止他人出演节目。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电视台不得接受第三方的请求,限制或禁止他人出演节目,电视台在违反以上规定时,放送通信委员会有权下达纠正命令,或对相关电视台处以相当于整体销售额2%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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